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 积极支持鄂尔多斯项目建设
日期:2013-09-29   作者:   访问量:

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积极支持鄂尔多斯基础设施、民生保障等地方项目建设,对鄂尔多斯市承诺贷款750亿,签署合同476亿,共发放贷款391亿元,鄂尔多斯市成为该行在自治区投放贷款最高的城市。截至8月末,该行向鄂尔多斯市基础设施类项目累计发放贷款197亿元,涉及市政道路、管网、教育、医疗、水利等方面。

 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自1999年成立以来,以“增强国力,改善民生”为使命,坚持“政府热点、雪中送炭、规划先行、信用建设、融资推动”的开发性金融路径,紧紧围绕自治区“8337”发展思路,支持、帮助地方经济发展,在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,推动金融实践和金融创新等方面有跨越式发展。

  为支持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,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多次为当地政府提供贷款。早在2005年,该行就向鄂尔多斯市城投公司提供11.5亿元贷款,用于康巴什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,为鄂尔多斯市开发建设康巴什新区,构筑康巴什、东胜城区、伊旗阿镇“一市三区”百万人口城市核心区奠定了基础。2013年7月,该行作为牵头行,联合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组建银团,为东胜至阿康中心物流园区高速公路项目办理贷款15亿元,截至目前,已累计发放银团贷款6.95亿元,极大地支持了该项目建设。

  为帮助鄂尔多斯市政府解决外来务工人员、刚毕业大学生、新就业职工等“夹心层”群体的住房困难,该行又向鄂尔多斯市的民生保障类项目——悦和城公共租赁房项目提供贷款21亿元,截至2013年6月,贷款资金共到位13.625亿元,预计2014年底全部到位。

  不仅在支持城市建设方面,在防涝赈灾应急贷款的及时发放方面,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也有突出表现。

  2013年6月30日,鄂尔多斯地区受强对流极端天气影响,突遭百年不遇暴雨和冰雹自然灾害,东胜区灾情最为严重,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约5.1亿元。

  灾情发生后,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派出人员第一时间实地了解灾情,并积极配合鄂尔多斯市政府开展救灾工作,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了评审、发放、支付等环节,在一周内向鄂尔多斯市政府发放抗涝应急贷款1亿元,用于鄂尔多斯市灾后安置重建工作。此举体现了该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、服务地方、服务群众的理念,对鄂尔多斯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很大帮助。

  作为一家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金融机构,不仅要具备强大的实力还需要有优异的业绩。截至7月末,内蒙古分行本外币贷款新增额达到123.22亿元,位列自治区同业之首;今年前7个月,分行人民币非个人中长期贷款新增额占全区新增额的35.67%,市场份额达到25.67%,均居同业之首,也是区内唯一一家市场占比超过20%的金融机构;截至7月末,内蒙古分行外汇贷款余额占全区外汇贷款余额半壁江山,达到52.53%,居同业之首,是目前区内唯一一家提供外汇固定资产贷款的银行;本息回收保持双百,连续41个季度保持高位运行,不良贷款率仅0.27%,远低于自治区同业平均水平。

 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,就是这样一支优秀的团队,创造了“贷款余额超千亿”、“中长期贷款余额同业第一”、“贷款自治区全覆盖”等优秀业绩,并连续获得多项奖励。

  继2009年荣获全国“五一”劳动奖状后,该行于2011年和2012年连续2年又获此殊荣,成为自治区和开行系统唯一一家4年内三次获此奖的金融机构;2012年该行再次荣获自治区5年评选一次的“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”奖项,是全区唯一获奖的金融机构;2008至2013年,连续6年荣获“自治区金融工作突出贡献”奖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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